【广州刑事律师】
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广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1、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
刑事案件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应当向社会公开。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前,应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便群众参加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审判的有关情况。
在开庭审判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允许群众参加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广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2、刑事案件公开审判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原则】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广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3、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三类案件。
这三类案件分别是:
(1)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2)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者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广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4、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宣判是否公开?
刑事案件一审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均向社会公开。
【广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5、实行公开审判的意义和立法精神?
刑事案件实行公开审判:
(1)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法院改进工作,严格司法,正确应用法律处理案件;
(2)有利于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积极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
(3)当事人可以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辩论、质证,有利于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也有利于准确地查明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