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未成年人在缓行考验期内犯罪,犯罪记录封存是否会影响数罪并罚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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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9年4月,初中毕业的顾某某与孟某某(已判决)两人共同在某大型超市门口,趁来往人群不备时,通过接线打火的方式,盗取他人摩托车。在被摩托车车主发现后,顾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2019年5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顾某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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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观点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顾某某曾在2018年10月伙同他人对当地某珠宝店实施盗窃,因其未成年,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年执行,并对该犯罪记录封存。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顾某某再次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法院依法撤销缓刑,被告人顾某某犯盗窃罪,与前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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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本案中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封存后产生的法律效果主要是:第一,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第二,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并不意味着犯罪记录消灭,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予以刑罚处罚,只是国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帮助其尽快返回社会的角度考虑,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减少因未成年人曾经犯罪而造成的消极影响。但是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可以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查阅,对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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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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