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广东省关于看守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1月24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市公安部门通报的相关情况,现就看守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即日起全省公安监所采用封闭式管理模式,律师到看守场所会见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律师会见全部改为视频会见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会见工作安排。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请广大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充分理解看守场所的工作安排,配合看守场所要求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特此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