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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陈启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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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43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15日17:22:12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陈启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陈启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启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在工程建设、案件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启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启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启波简历

陈启波,男,1959年9月生,汉族,广东郁南人,大学文化,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2月任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年2月任云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年6月任云浮市云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8月任罗定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

2011年9月任罗定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1年11月任罗定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8月任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

2016年11月任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