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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善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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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25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20日17:42:28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善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对博白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善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善国纪法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执法犯法,把执法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涉赌场所“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


  黄善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黄善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博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