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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帕珠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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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2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7日14:10:37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帕珠决定逮捕

来源:高检网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帕珠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广东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资深刑事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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