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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地址|位置|电话|联系方式|简介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地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1号
邮政编码:5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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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电话:
0754-88850651;0754-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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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简介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前身是汕头经济特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9年7月20日。1991年因汕头经济特区区域扩大,市辖区域变动,更改为现名。辖区位于汕头市东北部,面临南海,东以外砂河与澄海区为界,西与金平区接壤,西北以梅溪河与潮州市为界;下辖10个街道(珠池街道、金霞街道、新津街道、龙祥街道、鸥汀街道、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龙腾街道)。
龙湖法院现有8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法庭和1个事业单位。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分别为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2个,分别为外砂人民法庭、下蓬人民法庭;事业单位1个为龙湖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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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别为:
(一)审判业务机构设置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立案;(2)审理依法应由本院管辖的适用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3)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4)办理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辅助性工作;(5)核算诉讼费,办理立案阶段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6)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查询案件、代收诉讼材料等服务;(7)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办理相关工作;(8)做好涉诉信访的日常工作;(9)做好诉调对接、“一体化”调解等工作;(10)办理速裁快审案件;(11)监督和指导本院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12)其他相关工作。
2.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1)审理依法应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案件;(3)其他相关工作。
3.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1)审理依法应由本院管辖的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纠纷(涉及土地及房产的除外)、劳动争议(含劳务雇用)、人事争议、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诉前保全除外);(2)指导本院人民法庭民事案件审判工作;(3)审理综合审判庭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指令审理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4)审理综合审判庭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5)其他相关工作。
4.综合审判庭汕头龙湖区刑事律师,汕头市刑事辩护律师
主要职责:(1)审理依法应由本院管辖的民商事合同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土地及房产纠纷(含建设工程、物业服务等),知识产权纠纷(专利纠纷除外),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包括涉外民间借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2)审理依法应由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及办理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的事项;(3)审理民事审判庭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指令审理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4)审理民事审判庭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5)审理其他案件;(6)其他相关工作。
5.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1)负责审判、执行工作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包括案件督查等工作;(2)司法公开事务管理(包括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工作等);(3)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协调工作;(4)外部领导干预司法登记管理;(5)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事务性工作,督促和检查审判委员会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6)做好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的记录工作;(7)负责本院的各类综合材料、简报信息、司法统计、案例选编、司法建议和法制宣传(含普法)工作、组织专题调研、组织业务制度的起草;(8)负责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以及督办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落实;(9)其他相关工作。
6.执行局
主要职责:(1)办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2)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承办外地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3)负责执行异议的审查;(4)其他相关工作。
(二)非审判业务机构设置汕头龙湖区刑事律师,汕头市刑事辩护律师
1.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主要职责:(1)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党建工作、纪律教育、廉政建设等工作;(2)负责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3)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国政审、退休退职等工作;(4)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落实贯彻各项组织人事制度;(5)负责本院评先创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以及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等的审核、呈报工作;(6)负责教育培训工作;(7)负责本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8)负责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准备、记录、纪要的整理以及年度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9)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10)其他相关工作。
2.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2)负责本院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3)草拟各项行政管理制度、有关行政方面的请示、报告;(4)负责会务、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5)负责院机关财务和本院诉讼费、执行款的管理工作;(6)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7)负责办公大楼、环境卫生、车辆、值班室的管理以及机关服务工作;(8)负责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1)负责押解人犯工作;(2)刑事案件、重大敏感民商事案件及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等案件的值庭工作;(2)执行司法搜查、拘留、拘传、传唤任务;(3)参与审判、执行中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财产移交、强迁等强制措施活动;(4)负责本院枪支、弹药、警械的管理使用工作;(5)负责本院机关安全警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6)其他相关工作。汕头龙湖区刑事律师,汕头市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