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佐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阳江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日前,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阳江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佐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佐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佐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佐雄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佐雄简历
陈佐雄,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广东阳春人,在职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阳春市石望镇委副书记,阳春市圭岗镇委副书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镇长,阳春市河朗镇委书记,阳春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局长,阳江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