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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质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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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7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30日22:53:08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广东省地质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地质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卫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项目规划选址、加快报建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卫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卫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卫华简历

  吴卫华,男,196712月出生,汉族,江西大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8月参加工作,1989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6月至200612月任惠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其间20057月至200612月挂任惠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200612月至201110月任惠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其间20094月至20104月挂职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

  201110月任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35月任佛山市委常委

  20139月任省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13月任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23月被免去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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