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粮食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伟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日前,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粮食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伟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伟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追讨本属于普宁市粮食总公司的租金,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林伟华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伟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林伟华简历
林伟华,男,1962年5月出生,汉族,普宁市流沙北街道人,大专文化程度。1983年6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级经济师。
2011年10月 普宁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资料员、市粮食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6年6月 普宁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副主任、市粮食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普宁市纪委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