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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按照行政区域来划分监督权的做法,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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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39 更新时间:2024年02月21日11:10:55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按照行政区域来划分监督权的做法,大家怎么看?


 

这两天,山东广播电视台台长吕某的言论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吕某是这样说的,闪电新闻,这个闪电新闻是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资讯在移动互联网上的首发平台。吕某说,闪电新闻从来不做跨省的舆论监督,我们从来不看别人的笑话,我们从来不转播任何灰色地带的东西,我们只转发正能量。因为山东广电是孔子家乡的电视台,我们牢记孔子有一条被全人类各个民族共同接受的金科玉律般的格言,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人尤其是山东人一定要厚道,这是我们的基本原则。我们从来不看别人的笑话。我听了他的这段说话,感觉吕台台长并不是很讲义气啊,他说不看别人的笑话,本身不就是一个笑话吗?你想想啊,他说自己不做跨省舆论监督,是不是想告诉外地的媒体,你们也不要做我们山东省的舆论监督。但我想问问山东的朋友,闪电新闻,他做本省的舆论监督吗?以他只转发正能量的做法,他不做跨省舆论监督,那就更加不会做本省的舆论监督。现实告诉我们,绝大部分媒体是根本不做本地的舆论监督的那就必须要有跨地域的舆论监督的存在,才能弥补本地不监督本地的缺陷。按照行政区域来划分监督权的做法,是不符合舆论监督的定义的,也有悖于新闻的伦理。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想说几句的可以在评论区发言。我是广州李修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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