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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内设机构|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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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4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30日15:34:53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内设机构|机构职能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机构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所辖的禅城区面积约15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73.6万。目前,禅城公安分局为副处级建制,有政工室、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禅城区看守所、禅城区拘留所等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南庄、城南、石湾、澜石、同济、普君、祖庙、永安、环市、张槎、江湾、高新派出所等12个派出机构。

  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对分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四、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局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八、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事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和指导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区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市公安局负责警卫工作;负责辖区重要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技术、技术建设;为分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通信、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十五、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清水一街1号、季华西路133号6座侦查大楼 邮编:528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电话:0757-82260502

  警务投诉电话:0757-82729929,82260502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内设机构

目前,我局有政工室、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等4个综合管理机构。

政工室: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工作。

监督室:负责分局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法制室:负责分局法制建设等工作。

警务保障室:负责分局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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