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驾驶证上路 男子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韦德涛 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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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张某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办个假证继续上路,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获刑罚。近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2年4月份,被告人张某在自家门口捡到一本机动车驾驶证和一张身份证(姓名王某)。张某通过办证小广告将王某的驾驶证、身份证信息和本人照片,发给小广告联系人,伪造了一本驾驶证和一张身份证。此前,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同年8月,张某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新焦路获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伪造身份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机动车驾驶证是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发放的,用于证明持证人具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凭证。在社会生活中,机动车驾驶证除了作为驾驶资格的证明外,在与交通管理有关的很多场合,也被作为身份证明加以使用。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是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道路安全。事实证明,无论犯罪分子手段多么“高明”,哪怕“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瞒天过海”,最终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