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时会传唤犯罪嫌疑人。传唤,可以口头传唤,也可以使用传唤证传唤,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1、如果被传唤,公安机关是否会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什么是“传唤”?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3、传唤的性质,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
关于治安传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关于刑事传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传唤的程序
(一)在执法过程中,承办执法人员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以上就是对如果传唤,公安机关是否会通知家属的介绍。由此可知,在传唤时,不一定会通知家属。家属在场是要通知家属的,要是家属不在场可以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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