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为了食用罂粟苗而进行种植的,是否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广州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辩护律师】案情概览
2018年12月,蒋某某为了食用罂粟苗,便在其宅基地西边的空地上播撒了罂粟种子。2019年3月20日,甲镇派出所民警巡逻该地段时,发现了蒋某某种植的罂粟苗。后蒋某某主动到现场,向派出所民警如实供述了其种植罂粟的事实。
经现场清点,蒋某某种植的罂粟苗共计7000株,后被派出所民警当场铲除并扣押。
【广州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辩护律师】法院裁判
【广州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辩护律师】律师评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具有下文法条列举的情形之一,即构成本罪。
虽然蒋某某是为了食用罂粟苗而种植,但无论其动机如何,均不影响定罪,但可能影响量刑部分;加之其种植的数量达到了刑法规制的范围,故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广州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辩护律师】法律规定
《刑法》351条2款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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