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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关系”“捞人” 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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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8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31日00:11:55 打印此页 关闭

谎称“有关系”“捞人” 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刑

 

广州刑事律师】注本文来源中国法院网,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中国法院网讯(邓佳)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罪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2022年12月,被害人李某丈夫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立案。李某通过他人认识王某,王某谎称认识很多领导,可以通过花钱找关系“捞人”,并以“捞人”需买烟、酒拖关系为由骗取李某共计三十余万元。后李某报警,王某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当庭承认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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